男“李鬼”折腾女“李逵”

作者:张耀杰2010-03-1819:45:22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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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李鬼”折腾女“李逵”

张耀杰

2009年1月5日,笔者在《城市晚报》发表了一篇非常善意也非常节制的一篇文章《米林秀的书商越位》,批评书商米林秀公然抄袭河南省安阳师范学院历史系女教授端木赐香的通俗版历史著作《那一次我们挨打了:中英第一次鸦片战争全景解读》。事件至此原来可以结束,没有想到男“李鬼”米林秀还要通过法律诉讼不依不饶地折腾女“李逵”端木赐香。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端木赐香依法提出反诉。3月16日9时,东城法院审理“一部作品两个书名 ‘鸦片战争’孰真孰假”案,并且予以现场直播。

直播地址:

http://bjfyzb.chinacourt.org/index.php?module=Front&controller=list&action=trailers

 

近日,东城法院受理原告李女士(笔名端木赐香,网名“三糊涂”)诉被告米先生(网名“周郎戏冰”)、世界知识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2007年1月,原告创作完成一部描写鸦片战争的书稿,书名暂定为《天朝悲歌——中英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授权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更名为《那一次,我们挨打了——踪影第一次鸦片战争全景解读》。被告米先生获悉后要求代理,后因双方意见不合,合作终止。2007年11月,被告米先生开始陆续在天涯社区网站的多个栏目连载《被你征服——鸦片战争新说》,其第一章的内容大量抄袭了原告书稿第一章《大清帝国与大英帝国谁更吉利》。2008年12月,被告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了被告米先生所写的《国有病,谁买单——鸦片战争探秘》一书,全书共抄袭原告书稿126处,总字数高达2.6万字。原告认为,二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抄袭、发表原告的原创作品,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本案定于2010年3月16日9时在东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本网图文直播庭审过程,敬请关注。

据端木赐香在搜狐博客中介绍说:我起诉米林秀的著作权官司明天上午九点网络直播!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

我没有出庭。我的律师说,你的任务就是后方写书,前方不用你,你也不会。总之,非士兵不上前线。

我的案子详情会在案子完全了结后作出总结,经我的律师同意后发布。

另据代理律师魏汝久介绍:“今天下午,法官在其办公室组织双方勘验邮件内容,发现我方提交的所有邮件都是真的。法官让书记员记录在案,并由双方签字。由此,法官可以确认:2007年04月,李桂枝就将书稿通过吴思给了尚红科;2008年10月中旬,特约编辑程云就受到了书稿的电子版;11月23日就已经定稿。该定稿与出版书稿完全一致。米林秀说他2007年2月就已写完第一章,还让证人出庭,但证据不足。他说2007年10月就在网上发表,还要求法官去天涯网络公司取证,法官较懒,不去,米林秀还是证据不足。他提供证据说2007年12月5日发表了第一章,我方比较厚道,实事求是地承认2007年11月20日以后第一次发表。至此,法官可以判断:1、米林秀声称是我方抄袭了他的第一章,是在说假话;2、法官可以仅就两部书稿作出比对。我方已经提交了比对清单,证明米林秀的书抄袭了我方126处,2.6万字。米林秀还在书末自认李桂枝为他提供了部分原始材料(米承认受到过李桂枝全部文稿第一稿的电子文本)。鉴此,我么满怀信心,等待一审判决。”

附:张耀杰:米林秀的书商越位

《城市晚报》,2009 年 1 月 5 日

 

2008年12月18日,博客中国发布“《国有病谁买单——鸦片战争探秘》一书研讨会”预告,其中的“嘉宾”名单中有我的名字。

  我这个人有倒读书的怪癖,几天前接到博客中国的邀请与赠书后,首先看到的是该书最后一页的最后两行字:“本书第一章部分原始材料最先由河南端木赐香提供,本书第二章部分原始材料最先由天津孙光辉提供。”其间又接到一位师友的电话,谈到该书涉嫌抄袭,告诫我不要参加研讨会。

  然而,等到闲下来上网搜索时,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早在2007年12月7日,杜雅萍就已经在《中国图书商报》发表过一篇《“李鬼”为什么这样牛》,其中写道:“除《著作权法》规定的特殊语境改编他人作品不须经作者同意外,其他改编行为均要在原作者的授权下方能进行,否则就是对他人著作的侵权行为,说得通俗点就是抄袭。……端木赐香在煮酒论史发帖披露书商米林秀将其原稿改头换面,迅速炮制了一本比‘原作质量强多了’的通俗历史文稿。”

  于是,我把端木赐香的《那一次我们挨打了:中英第一次鸦片战争全景解读》一书与米林秀的新书进行比照阅读,得到的阅读体验是:米林秀的第一章比起被他称之为“原始材料”的端木赐香的第一章,不是更加精致了而是更加粗糙了,不是更高明了而是更低级了。端木赐香的文字充满了女性作者慧眼慧心、亦俗亦雅的学术分寸感,米林秀的文字却只能用北方粗人的粗糙粗放甚至于粗俗来加以形容。尽管如此,米秀林的新书中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尤其是他的自序《历史需要大手笔》,以狂放的笔触勾勒出了颇为宏大的历史眼光:“1937年,中华民国首都南京,30万罹难同胞,此时30万同胞,他们最大的价值在于磨快了日寇的屠刀!原来当局不思变革的‘单’老百姓也得买啊!正是带着这样的疑问,带着这样的不平静,作为出版人的我创作了这本书。我没有问天问地,我只是带着自己的一种情绪一再追问历史,一再反思历史,从中国到英国,从日本到美国、法国,不辞辛苦,长途跋涉数百年。……试图从制度的角度认识这段历史,鸦片战争更深刻的动因是‘先进的西方文明体系对腐朽的封建文明体系的一次摧枯拉朽的打击’。”

  2008年12月23日上午,端木赐香的网络博客中出现《无耻书商米林秀,抄我书稿裸奔忙》一文,介绍了自己的作品被抄袭的经过,至此我才完全明白,米秀林的新书中颇为引人入胜的“大手笔”,其实是以抄袭开场的。在谈到保护知识产权时,米林秀的新书中有这样一句话:“英国连国王赖账英国商人都不答应。这同中国的‘除了皇帝,我们什么都不是’的理念和制度设计,形成鲜明对照。”而推崇现代产权制度的书商米林秀自己,在抄袭作者的所谓“原始材料”时所表现出的“大手笔”,却偏偏像传统中国的旧皇帝一样。

  作为喜欢读书特别是喜欢读好书的一个人,我对于出版过好书的书商朋友,一直是怀有敬意的。作为书商,米林秀的职业精神应该表现在帮助作者出版好书,在意犹未尽的情况下,甚至可以通过写作序言、跋语的方式尽情发挥自己的观点;却不可以在作者没有正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越位,采用别人的“原始材料”来展现自己的“大手笔”。

本文作者:张耀杰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链接地址:http://zhangyaojie.blogchina.com/908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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