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杰在民间融资之法律界限研讨会上的讲话

作者:张耀杰2008-05-0514:58:53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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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杰:本来我也写了稿子,刘仁文教授说的事情必须要做,现在就是保命的事情了,还是应该好好做。这是我的一个第一个希望,我觉得当事人的利益是最高的利益。包括这样一个东西,这个文章写得很好,既然来了这么多人,让大家后面写上签名、地址什么的。既然来了这么多人,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觉得这样做扎实一点。
另外一点,我发现一个细节,他说的是刑事裁定书上提到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裁定终止审理,你们有这个裁定书,这里面没有这句话,这是公安局在诬陷,这个完全可以做反诉。还有一个东西,我现在不明白,我们即使假定王希田有罪,可不可以把化工厂关闭,怎么对得起这些投资人,你有什么权利关闭这个企业,这个也是可以反诉的,这么多的投资人的利益谁来保障?公安机关不就是保障大家的利益吗?你现在是在损害大家的利益,你现在是在制造不稳定。
章立凡:企业的损失要应该由官方负担。
张耀杰:集资的钱,王希田没有能力偿付了,你是不是有能力偿付,我们就要问他。还有一个刑事责任,你关企业的时候,你不懂技术和安全,公安机关凭什么关,你死了一个人,是谁的责任?现在就可以告他,谁执行的,他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我们不要等着他来打我们,你既然介入这个东西,也可以反诉。反诉的同时,这个博弈,他自然会退步,我们就会打个比较轻的罪,这还是很实际的问题。肯定要有个罪名,这个诈骗罪千万不要套上,绝对应该保障这个罪不要被套上,另外一个很重要的东西,我们怎么反制一下,首先我们要保证王希田的命。第二我们要保障这么多投资人的利益,我们怎么保障?把问题提出来,我不懂法律,但是我是这样想的。我就这几点。

本文作者:张耀杰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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